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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鞍山市统计局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2014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4. 2014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方面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县(市)区、经济园区、各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依法组织和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管理、审核或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依法监管本辖区内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五)统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行业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月(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的编制。
     (六)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及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城乡建设、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国家和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基本统计资料、统计公报和其他有关统计信息,负责对外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
     (八)负责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学术交流。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市及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地方统计法规,对违反统计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鞍山市统计局

第二部分 鞍山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22.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22.79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上年结转和结余127.03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合计1122.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96.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7万元。

2.项目支出229.20万元,主要是各类统计调查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7.13万元

主要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未结束和科技专项经费在年末拨入尚未来得及支出形成结转。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统计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36万元,项目支出229.2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98万元,教育支出2.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0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9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06.76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统计局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17万元,主要是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和各县区网络整改等支出。

(3)专项统计业务85.3万元,主要是各种专项统计调查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4)统计管理11.39万元,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

(5)专项普查活动86.08万元,主要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发生的各项支出。

(6)统计抽样调查6.28万元,主要是劳动力调查、服务业调查、农业调查等各项调查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7)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是其他统计调查查项目等支出。

2. 教育支出2.46万元,是用于人员教育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97万元, 主要是鞍山市科技统计平台建设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62.0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8.44万元,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23.59万元,主要用于为新职工缴纳的新职工住房补贴。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7万元。单位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0.83万元,下降1.4%。

1.公务接待费1.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4年累计接待15批次,1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7万元。2014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1.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    件: 鞍山市统计局2014年决算公开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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