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鞍山市统计局关于转发《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7年
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鞍统字〔2017〕1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鞍山市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现将《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统字〔2017〕 31 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1:市级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2:《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鞍山市统计局
2017年9月6日

 

附件1:

市级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评审材料时间:9月15日至2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送评审材料地址:鞍山市统计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36号)。

3.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珉  门国正

联系电话: 5536805  5534381(传真)

附    件

相关文档
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