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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局集中清洁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普查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市第29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全市集中清洁活动的通知》(鞍爱卫办〔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参与人员

4月14日(周五)下午15:00-17:00,全局人员。

二、活动安排                    

机关各处室、普查中心组织开展处室内部及外部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

三、有关要求

1.要妥善安排清扫工作时间,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2.局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结果

验收,每处室都要对卫生清扫情况进行拍照,照片于周五下班前发到asstjj@163.com邮箱。

3.本次清扫计全局活动一次,办公室负责对各处室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鞍山市统计局
2017年4月12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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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