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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鞍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其办公室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鞍人调组字〔2015〕1号
各县(市)区 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鞍山市 2015 年全国 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鞍山市 2015 年全国 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鞍山市 2015 年全国 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

 

鞍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2015年4月14日

鞍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鞍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政策;组织1%人口抽样调查的动员和实施。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不仅需要广大居民的理解和配合,更需要市直有关部门的支持,有必要明确部门的职责分工。总的原则是,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制定全市宏观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具体安排如下:

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各县(市)区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指导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提供新生儿及人口计生信息资料,做好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信息和死亡人口火化信息,做好调查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户口寄挂信息资料,协助做好调查统计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市教育局、市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决定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鞍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组织机构

主任:

陈涛(市统计局副局长)

副主任:

顾姝妍(常务,市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处长)

孙亚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

陈丽(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处副处长)

黄文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处处长)

成员:

赵万普(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处长)

陈利(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处长)

张海龙(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法文教处副主任科员)

周德海(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调研员)

陈姝(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科员)

宫文录(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城区就业管理处主任)

姜艾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杨晓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处处长)

孙治勇(市广播电视台电台新闻部主任)

徐蓉(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钟成顺(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处处长)

伍卫(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处长)

卢桂芳(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王旻(市统计局网络和信息化处处长)

张宝成(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安宝权(市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副处长)

王守晶(市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正处级调研员)

内设机构:

综合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以上各组均设在市统计局,由人口和就业统计处、政策法规处、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网络和信息化处和普查中心等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二、办公室各组的职责

综合组:拟定并组织实施宣传工作规划,协调新闻单位开展宣传工作;收集编写动态简报;负责文件管理归档工作;负责财务协调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会务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人:顾姝妍,联系电话:0412-5581200

业务组:制定质量控制办法;培训业务骨干;组织实施调查试点;组织绘制调查小区地图;组织样本抽取;组织指导现场调查工作;审核调查数据;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发布主要数据公报;编辑出版管理调查数据;组织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和资料的开发利用。

联系人:安宝权,联系电话:0412-5517032

数据处理组:负责网络和PDA软件的设计开发;负责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调配;制定数据处理方案;研制数据处理程序,组织实施数据处理各项工作。

联系人:王智,联系电话:0412-5551283

执法检查组:组织指导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执法检查活动,受理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转办督办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直接查处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联系人:徐蓉,联系电话:0412-5535153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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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