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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上半年用电量达125.8亿千瓦时

上半年,我市用电量累计达125.8亿元,同比下降1.5%。

从增速看,呈现一产、三产、居民消费增长、二产用电量下降的三升一降态势。其中,增长最快的是第一产业,累计消费用电量1.1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24.1%。其次是第三产业,累计消费用电量9.3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4.6%,第三产业中,批零住餐业累计消费用电量2.7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4.8%;交通运输业累计消费用电量1.8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4.7%。居民消费增速位居第三,累计用电量为10.1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3.2%。居民消费中,城镇与农村居民用电量分别为7.1亿千瓦小时和3.0亿千瓦小时,同比分别增长3.16%和3.2%。第二产业用电量有所下降,累计消费用电量105.3亿千瓦小时,同比下降2.7%,第二产业中,工业用电量为104.5亿千瓦小时,同比下降2.6%,建筑业用电量为0.8亿千瓦小时,同比下降7.6%。

从在全市用电比重看,二产比重最高占83.7%,其中工业占83.1%,建筑业占0.6%;其次是居民消费和第三产业,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1%和7.4%;第一产业份额较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9%。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孙秋晨  撰稿人: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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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