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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鞍山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42.75亿元

文化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产业,文化产业发展已成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口。2015年,鞍山市实现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42.75亿元,比上年增长0.12%(未扣除价格因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83%,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水平(2.27%)低0.44个百分点。

从行业类别看,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比重均超四成。文化批零业增加值19.19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比重44.87%;文化服务业增加值18.40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比重43.04%;文化制造业增加值5.17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比重仅为12.09%。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钟成顺 撰稿人: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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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