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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前7月我市工业用电量增长3.4%

2016年前7月我市用电量继续稳步回升,全社会及工业用电量增速不断提高,并保持超出全省平均水平的运行态势。总体来看,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用电增速继续回升,增幅不断扩大

1-7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为150.4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3.6%,高出前6月增速1.3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累计为126.8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3.4%,高出前6月增速1.5个百分点。其他非工产业电力消费继续保持全面增长态势,按速度高低依次为居民消费同比增长4.8%、服务业增长3.9%、建筑业增长3.6%、农业增长2.2%。

二、增速高于全省水平,优势不断扩大

从增速看,1-7月,全社会和工业用电量增速分别超出全省平均水平3.3个和5.4 个百分点,优势分别比前6月扩大1.2个和1.3个百分点。从位次看,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继续保持第8位,但工业用电量增速跃居到第5位,较前6月提高2位。与此同时,用电量总额在全省继续保持较大份额。我市全社会和工业用电量分别占全省电力消费量的13.1%和15.7%,分别稳居全省第三位和第一位。

三、工业主导地位突出,拉动作用显著

我市全社会电力消费由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和居民消费五大部分组成,前四月,占全社会用电量的份额分别为农业占0.7%、工业占84.3%、建筑业占0.7%、服务业占6.8%、居民消费占7.5%。其中,工业拉动作用显著。工业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81.4%,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9个百分点。工业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占据主导,累计消费电力72.0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7.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7.9%,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01.1%,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6个百分点。其余占比较高的行业分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以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分别消费电力14.3亿、11.4亿和9.9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速分别为-8.2%、-9.4%和11.7%,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5%、7.6%和6.6%。

 

(签发人:陈涛 核稿人:于晓东 撰稿人: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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