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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月鞍山市能源商品市场较为活跃

年初以来,鞍山市限额以上经销企业能源商品销售情况总体良好,能源商品市场较为活跃,具体有以下两方面特点:

一、能源商品市场购销两旺。一是购销总量大幅增长。今年前两个月,鞍山市限额以上能源经销企业累计购进能源商品75.5万吨,同比增长39.4%;销售能源产品93.2万吨,同比增长17.2%;在销售快速增长的拉动下,能源商品库存大幅减少,截止到二月末,能源商品库存为35.3万吨标准煤,累计下降58.1%。

二、煤品燃料为销售主体。我市能源商品市场主要有煤炭、焦炭、油品和天然气四大品种。其中,煤炭占据主导,累加销售各类煤炭98.8万吨,占能源销售总量的75.7%。其次是油品,累加销售各类油品13.5万吨,占能源销售总量的21.2%。其余依次为焦炭和液化天然气,累计分别销售2.8万吨和0.1万吨,分别占能源销售总量的2.9%和0.2%。

三、多数能源商品实现增长。在统计的14种能源商品中,我市共有8类品种实现增长,增长面为57.1%。其中,增长最快的为液化天然气,同比增长1.3倍。其次是焦炭,同比增长60.5%。煤品燃料位居第三,同比增长30.2%,增长主要来源于原煤销售拉动,累计销售原煤97.3万吨,同比增长30.8%;油品燃料销售有所下滑,同比下降15.8%,下降主要受柴油销售下降影响,累计销售柴油5.1万吨,同比下降26.6%。但汽油销售有所增长,累计销售7.2万吨,同比增长6.1%。

四、省内销售占据绝对主导。在鞍山市限额以上能源经销企业销售的能源商品中,10个商品全部在省内销售,分别是煤制品、其他洗煤、焦炭、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3个品种省内销售比达9成以上,分别为原煤、石油沥青和石油焦,省内销售比分别为94.5%、93.7%和95.9%。其余1个品种润滑油省内销售比86.2%。

五、购销比较为均衡。我市能源商品的购销情况较为良好。在统计的14类能源品种中,8个品种的能源商品购销比在100%以上,6个能源商品购销比在90%-100%。

 

(签发人:陈涛 核稿人:于晓东 撰稿人: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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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