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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横纵双推”助力构建大统计格局

2017年,鞍山市统计局适应新形势,多措并举,加强与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借助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强化县(市)、区统计机构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共同开发、挖掘和利用数据资源,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着力打造部门联动、市县乡分级管理的“大统计”格局。

横向,建立共建共用共享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统计联合专管员制度,构建企业(项目)动态信息实时传递渠道,实现专人定位、专人核查、专人催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形成统计数据生产齐抓共管新局面。当前全市共有专管员291人。同时,为加强部门数据联审,起草出台《鞍山市加强协作联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方案》,并配套制定了《市级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工业企业“小升规”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部门统计资料报表推广使用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平台,目前统计平台正在建设当中,平台集全市综合数据库、全市法人资料库、监测服务多功能为一体,推动实现统计数据共建、共用、共享,部门协作联合。

纵向,健全市县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机制。制定《鞍山市统计工作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市、县、乡(镇)街三级统计部门和统计负责人职责和所承担的相应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于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增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增强统计权威性和公信力,强化市县区联动,确保统计政令顺畅执行。同时,开展县乡(镇)两级垂直管理试点工作,以台安县为鞍山市对镇场(街道)统一管理“网格化”试点,采用“派出式”模式,运用“网格化管理”。通过统一管理试点,积极探索县区对镇场(街道)统一管理统计数据采集、上报、审核和汇总等业务流程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实现统计数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伍卫  撰稿人:付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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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