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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组织收看国家统计局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视频会议

7月25日,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鞍山市统计局组织全市县(市)区、开发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和市局处以上领导干部共计50多人,同步收听收看了国家统计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视频会议。

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讲话中就《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机遇进行了认真的阐述,并就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做了详细的部署。

宁吉喆说,《条例》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的重大举措;是践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体现;是总结统计改革开放和法治实践经验,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宁吉喆指出,确保《条例》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一是强化统一领导。要统一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实施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监督管理责任制的建立。二是坚持独立统计。要坚持独立设置机构、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三是加强科学统计。要推进统计调查体系、制度方法、调查项目制定的科学化。四是严格规范统计。要严格规范告知事项、严格规范签署统计资料行为、严格规范统计资料审核过程。五是依法管理统计。要依法管理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管理统计调查资料、严格管理调查对象的身份资料。六是推进公开统计。要在做好统计数据保密的前提下,积极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制度方法,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

宁吉喆强调,各级统计机构要将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当前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督查工作,做到领导要强、学习要透、立法要全、普法要广、执法要严、责任要实。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周雪松  撰稿人:王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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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