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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三举措”确保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顺利上报

为了进一步提高GDP数据的可持续性,提高数据质量,鞍山市统计局严格执行省局核算处关于修订GDP历史数据的具体要求,“三举措”圆满完成历史数据修订的上报工作。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局局长金峰几次听取了核算处对此项工作进度完成情况的汇报,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历史数据修订的重要性,全力以赴做好历史数据修订工作,确保修订后的历史数据能客观还原鞍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本来面目”,领导的重视为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严格落实,强化学习。一是严格落实省局会议精神。GDP历史数据修订涉及总量数据、三次产业结构及增速情况等,工作量大、时间长,鞍山市统计局核算处严格落实省局会议精神,总体上采用省局培训的趋势离差法对鞍山的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数据进行了适度调整,既保证了数据修订与省局步调的一致性,又反映了鞍山的客观实际情况;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市局核算处充分调动处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精心组织处室业务培训,强化对此项工作的全业务学习,处内同志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形成合力,为此项工作的顺利上报提供了重要保障。

加强评估,认真核实。一是加强数据评估。针对历史数据修订的复杂性,市局核算处强化对数据修订的评估工作,收集相关年度财政、税收、用电量及克强指数等相关指标对历年GDP运行趋势进行初步评估研判,把握总体趋势;二是强化对修订后数据的核实工作。市局核算处充分利用税务数据的行业分类标准与统计数据的行业划分标准相一致的有利条件,对按照趋势离差法修订后出现歧义的数据参照税收分行业数据进行认真核实修正,有利于避免因统计口径变化而出现的歧义数据。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徐蓉  撰稿人:齐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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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