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这就说明市统计局党组在统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具有毋庸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是做好统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方面。基于此,为全面了解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党员干部是否做到了主体意识强、主体角色清、主体行为规范开展了专题调研。此次调研由驻局纪检组牵头,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积极参与成立了“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组。调研组以座谈讨论、走访、查看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先后深入市统计局15个处(室)、统计普查中心和地方调查队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2016年以来,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按照“12345”即围绕一条主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任务),强化“一岗双责”(统计业务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突出三个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四项措施(廉政教育、制度防控、提醒预警、监督检查),争创五个一流(一流的机关、队伍、素质、形象和业绩)的工作思路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为统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按照市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精神,市统计局党组自觉担起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四个亲自”、“六个同时”要求,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并建立了上下有机互动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形成了一把手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工作链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了“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主体责任具体内容,厘清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了相关处(室)和具体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层层夯实了统计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形成了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处(室)各负其责、全局党员干部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力度统一。为提高局党组主体责任的履职能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自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业务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做到年均12次以上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在每次干部职工大会上都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上下齐抓、共同扛起主体责任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为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担当意识,坚持做到大会小会上对“一岗双责”要求反复讲、重锤敲,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模式。日常工作中局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既挂了帅、又出了征”。三是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集体决议,对涉及统计工作改革、人事调整和大额财务支出等事项,班子成员及时交换意见,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局班子中营造了既有统一意见又有个人观点的工作局面,形成一心一意搞统计,聚精会神谋发展的浓厚氛围。班子成员事事处处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把抓统计业务工作与抓统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对所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各自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市统计局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中注意抓好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内容学习。多次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委相关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加深了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使落实“主体责任”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了“党组成员讲党课”、专题学习讨论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争当合格党员的工作氛围。

(三)完善监督机制,避免失责行为发生。一是在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履行“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和监督。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成立了局机关纪委,每个党支部增设了纪检委员,负责党内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党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和“问责”制度。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党员干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及时掌握了解队伍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发现了涉及主体责任落实的1个方面2个问题,并对约谈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做到了以制度落实、问责查办“双管齐下”,动真碰硬,严风肃纪,有力地促进了干部职工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良好的统计形象。一是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检查是否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常态化开展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监督检查,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二是避免出现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是否在统计局也有类似的苗头和倾向,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反腐倡廉能力。

(五)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力,切实推进统计政风行风建设。一是健全数据考评、监管制度,完善数据造假防范制度。为健全完善全市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切断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数据的源动力;建立统计数据随机抽查制度,防止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二是加大对县(市)区、开发区的数据质量核查力度,避免统计机构和人员对数据造假行为的默认和放纵。三是提高依法治统意识,构建防范数据造假长效机制。将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统计机构与任免机关、监察机关的案件移送制度;建立统计信用红黑榜,形成诚实守信的统计氛围。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传递统计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全局宣传工作格局中部署和推进。一是强化学习。认真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了《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学习,深化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道德高标准、划清行为底线。二是突出教育。抓好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治统的认识;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爱岗敬业教育,自觉忠诚于统计事业。

二、当前市统计局“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认识层面看,主体责任意识还有待提升。对于局机关党组织来讲,受固有思维的影响,仍然存在着主体责任履行没有全覆盖的问题。个别党支部习惯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简单地交给纪检委员去做,认为是纪检委员的事情;有的部门负责人把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表面,习惯于简单地开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部置任务,没有真正做到“四个亲自”。

(二)从机制层面看,主体责任落实体系还不够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归根结底还是要靠落实主体责任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当然这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大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市统计局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上,目前仅研究出台了主体责任清单,及“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问责”等制度,相应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考核评价办法还没有同步跟进出台,缺乏主体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三)从效果层面看,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尽平衡。实践中,市统计局广大干部职工大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坚持“一岗双责”,但个别同志在落实坚持“一岗双责”还有打折扣的地方,特别是统计业务繁忙时,这种情况的发生就更多。在主体责任落实上,个别部门还存在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发生。

三、对今后市统计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的对策建议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关键在于敢担当、见行动。新形势下,市统计局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要着眼长远、站位更高,对照要求、强化措施、健全机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使命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思想教育是根本。一要坚持统一谋划部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统计局宣传教育工作全局中统筹部署。局党组要严格执行每月专题研究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制度,自觉做好反腐倡廉的示范引领者和实践推动者。局机关党委要牵头抓总,及时研究和统一谋划全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二要不断深化廉政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活动,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坚持分层分类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警示、党规党纪教育和示范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要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特别要加强各支部纪检委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大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增强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刚性约束。

(二)严肃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不打折扣。落实“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是保障。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相关领导责任,又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避免出现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打通“最后一公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当前,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已经从抓‘关键少数’发展到紧盯‘重要多数’,这就要求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将主体责任在基层压实。找准主体责任落实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调研组认为可以从厘清责任事项入手,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市统计局可以通过明确每名党员干部的岗位职权入手,定责明权防控风险,有效避免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孔玲玲  撰稿人:孔玲玲)

 

附件
相关文档
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