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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纪律约束
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契机。近日,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鞍山市统计局根据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要求坚决纠正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强化了以下两项纪律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节日期间,局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防止“四风”问题发生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发生。要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恪守“三严三实”要求,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责任。

二要做到“十个严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同时,市统计局还将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对于有苗头、有倾向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也决不姑息,追究相关责任,从严处理。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孔玲玲 撰稿人: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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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