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鞍山“四举措”推进“三新”统计工作

“三新”统计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任务,是引领经济新常态、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发展趋势、更好回应社会关切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的关键举措。“三新”统计工作涉及面宽、覆盖领域广、时间要求紧、工作要求高、新情况新问题多。鞍山市局高度重视,将“三新”统计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三新”统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制度要求,鞍山“四举措”推进“三新”统计工作。

一、组织全局及县区收看国家“三新”视频会议。深入学习宁吉喆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和“三新”专项调查报表制度。随着国家、省“三新”统计调查制度先后下发,鞍山市局抢先抓早,及时组织各专业处室对“三新”统计制度的学习,快速布置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起草贯彻落实辽宁省“三新”统计制度实施意见。根据辽宁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鞍山实际,对统计系统加快推进“三新”统计工作提出实施意见:一要高度重视;二要强化责任分工;三要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广泛征求专业处及县区意见,并以统计局文件下发。

三、设立鞍山市“三新”统计工作领导小组。鞍山市统计局设立“三新”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三新”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贯彻落实本区域的“三新”统计工作。

四、明确“三新”专项统计报表责任分工。核算处牵头制定“三新”统计工作实施意见和制度设计管理;普查中心要以此为契机,根据制度要求和专业需求及时纳入和提供“三新”统计调查名录(单位);各相关专业处负责本专业报表布置、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及分析;数据处负责联网直报平台报表加载、数据处理及平台维护;综合处负责“三新”统计调查数据的发布、分析研究等。工业处更是第一时间参与进“三新”统计,率先动作,在全市开展了省级开发园区专项调查;各相关专业处已按照专业对口和制度分工开展工作。

 

(签发人:陈涛 核稿人:钟成顺 撰稿人:刘颖)

 

附件
相关文档
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