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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为了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根据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鞍山市统计局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12•8统计宣传日

2015年的12月8日,鞍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和铁西区统计局联合,到铁西区佳兆业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建设法治统计。”为主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面向全市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在繁荣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叶江及统计所的大力配合之下,我们在佳兆业广场前悬挂宣传用横幅标语,树立统计法制宣传板,并向过往群众发放统计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讲解《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关于统计方面的问题,宣传场地人头攒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情空前高涨,通过宣传,营造浓厚的统计法制氛围,扩大了宣传面。

二、人大关于贯彻落实《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的检查

2015年11月27日,由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义任组长、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吴永良等一行11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汇报。

市人大一行对立山区沙河统计示范所、高新区聚龙集团、荣信集团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峰代表市政府汇报了《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三家单位代表以及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和千山风景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及人大检查组成员就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发表了意见和建议;韩忠义副主任对鞍山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条例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修改意见。鞍山市统计局副局长陈涛、纪检组长薛刚陪同检查并参加了座谈。

通过以上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在群众中普及了统计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意识,为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而不懈努力。

 

(签发人:陈涛 核稿人:赵大鹏 撰稿人: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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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