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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普查中心与投资专业协调做好5000万元以上项目入库工作

按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入库工作正式纳入2015年“一套表”年度审批。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做到不重不漏,统全统实。鞍山市普查中心多措并举,主动与投资专业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

一是明确项目入库主体责任。对计划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在建项目,各司其位,分级负责。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初审、二审、终审分别明确普查中心与投资专业审核人员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规范项目入库流程。新入库项目必须由基层将项目全套材料、项目开工照片等收集齐全。普查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投资专业进行二审,普查中心对入库资料最终审核上报。

三是加大入库材料审核把关。项目资料上报后,一审人员对项目入库基础资料、报表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对项目资料不齐全及错误问题,要求一次告知上报单位遗漏资料和错误信息,并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上报。二审人员重点对报送单位隶属关系、法人资格、项目批复(备案)文件进行仔细甄别,审核确认后再交由终审人员对所有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最后审核签字确认。

 

(签发人:陈涛 核稿人:张宝成 撰稿人:马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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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