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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三项措施”部署名录库日常核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统计局普查中心转发《关于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核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鞍山市统计局采取“三项措施”,对本市名录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自查。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核查方案。为做好名录库核查工作,市统计局成立以副局长陈涛为组长,各相关专业处处长为成员的名录库核查工作小组,同时下发《鞍山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核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对全市2014年以来新增的联网直报单位以及非联网直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

二是积极协调,取得部门数据资料。通过协调,取得工商、国、地税、质检、编制等部门的有效数据,与名录库数据进行比对,形成核查底册,确保核查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认真总结核查结果,研究做好整改方案。核查结束后,核查工作组要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整理,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让核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签发人:陈涛 核稿人:张宝成 撰稿人:马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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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